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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August 18, 2015

大勢所趨

細個嗰陣,成日諗點解會有立法局,嗰陣覺得都咁多年,要立嘅法唔係應該一早立好晒喇咩? 大個之後,發現社會要進步,法律都要跟得上時代步伐。

睇返歷史,好多時都要跟隨社會嘅需要同科技嘅發展:
  • 小巴
    小巴本來就是白牌車你們知道嗎?

    在五十年代, 新界有一種比巴士收費高的白牌車, 因為影響到巴士的收益, 在香港這是非法的, 所以被警察大力掃盪. 這些白牌車, 就是小巴的前身.

    但去到六七年香港暴動時, 巴士司機罷工, 導致交通癱瘓. 政府為了解決交通問題, 便默許了白牌車進入市區, 以抒緩交通工具的需求. 因為巴士司機罷工, 導致了白牌車開始大受歡迎. 法律總是跟不上現實的需求和變化.

    而在 1970 年, 麥理浩上任之後, 就開始依香港目前的情況和需求解決各個暴動之後的問題. 其中之一, 就是將這些白牌車合法化, 就變成了今天的「小巴」.

    不要問我為何這篇文章下面那張圖是一部的士, 我沒有影射或暗示任何事.
  • DHL
    面對DHL來勢洶洶的挑戰,郵政局當然不會坐以待斃。其實當時郵政局之所以完全壟斷,全因法例規定, 所有文件的運送都必須經過郵政局處理。因此,香港DHL營業後不久,政府在1973年就立即控告鍾普洋。幸運的是,裁判官當時同情DHL的遭遇,質疑既然 法例容許公司請一個辦公室助理來派信,為何不容許公司請一間公司來派信?結果鍾普洋先勝一仗。政府不服上訴,但由於提交的法律文件出錯,不獲高等法院受 理,最終政府為保面子索性放棄訴訟。

    然而,歌利亞真正的攻擊此刻才正式開始。1976年,政府決定收緊郵政條例,消除所有法律漏洞以加強郵 政局的壟斷地位,例如船公司在修例後,不可再運送任何與該班船無關的文件,即使是公司內部文件也不例外。鍾普洋心知只要修例成功,DHL便正式宣布死亡, 因此這個大衞決心要盡力反擊。

    他發現修例行動有兩個問題,第一,政府將包裹的重量上限設為22磅,這數字對許多公司以至法律人士來說都明顯 太低;第二,銀行或航空公司其實不時會「偷雞」運輸文件,而修例後假如再有公司犯法,政府將直接控告董事,最高罰款5萬元及入獄3個月。鍾普洋看準這些問 題,於是聯同13個貿易組織,合共超過200人(大多是公司董事)向政府抗議。事實上,當時許多公司都喜歡DHL的高效服務,心裏也不想它倒閉,「那時 Hong Kong Bank(滙豐銀行)很需要快捷的速遞服務,所以反對得最大聲」。結果,在這些有權勢人士的極力反對下,加上鍾普洋不斷強調速遞業有助香港與外國競爭,政 府最終無限期擱置修例,「如果DHL當年死了,今天香港就不會是亞洲的金融樞紐」。

    DHL戰勝歌利亞後,業務蒸蒸日上,今天已是世界數一數 二的速遞貨運公司。鍾普洋指,早前一個曾任公務員的老朋友對他說,當年整個政府都想不通,為何總打不敗這個叫鍾普洋的小伙子。情況就恍如歌利亞不明白何解 會敗在大衞手下。鍾普洋面對整個港英政府也可突圍,誰還敢說戰勝巨人乃不可能?
  • Internet
    [以史為鑒]1995年政府為左維護香港電訊利益,警察商業罪案調查科(CCB)突擊搜查七間ISP(互聯網絡供應商),拉人封艇。之後香港不論大小ISP用戶,都需要向香港電訊繳付每小時$1.98 PNETS費用(上網要逐個鐘計錢,好多90後都未聽過)。留意,當時上門拉人唔係重案組,係CCB。

    結果:由當日起,從來都唔識上網嘅香港人都知道原來有樣嘢叫Internet咁方便,自此互聯網才真正在香港普及起來。
政府自己跟唔到社會進步,有咗創新科技局又如何? Uber 嘅發展都已經唔係科技問題,係政治問題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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