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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May 24, 2015

法理情

既然有人問點解,我就嘗試答吓。

其實唔開記者會,就唔會講到「我陪你一起,我們一起死」「在外面被人欺負,我們都不夠膽跟人講多兩句。」唔講呢兩句,就唔會造成「技安居留拳」呢個咁大反差。呢個反差,將前所賣弄嘅悲情完全推翻。Not to mention the Eat, Sleep, Recycle slogan on the T-shirt. 情係假嘅,道理上亦會懷疑呢「兩婆孫」所講嘅事,剩底嘅法,就唔需要多講了。

咁網絡上需要洗版嗎? 唔... 响呢個資訊急速流竄嘅世代,有兩種事必然會洗版: 諷刺政權嘅資訊同埋討人厭嘅行為。開記者會嘅目的係要攪大件事,只係以工聯會同嫻姐嘅人脈同關系嚟講,安全惜事做得不足,到個方向唔係當初所想,就好好承擔後果吧! 重未知道網絡威力,生存响呢個世代會出事的。

咁做乜要攪間小學? Come on, 件事嘅脈絡太明顯,開完記者會跟手就去入境處拎行街紙,之後就講到話要返學,下一個鏡頭就話有學校收佢,一條龍服務嘅觀感太強,簡單嚟講,就好似一班人夾埋去扼你,你唔去反晒所有夾埋嘅人枱?

答完點解,然後呢? 然後又有哭泣女孩出現,跟手俾人聽到「大聲啲。」「OK」唉... 有咩比賣弄悲情更有效? 就係賣弄兩次悲情... 一間小學星期六下晝紅雨要返學校,可以保得住200個學生免受示威滋擾,但又唔清晒啲標言先放學生出嚟,重要教出一句「犯咗法又點喎!」十足黃子華金句嘅加強版。我覺得呢間只係會用學生嚟做籌碼嘅小學,教就一定唔識教,重要無端端害埋個細路女。

一件討人厭嘅事加入幾多悲情落去都係討人厭,就如丁蟹又夠大義凛然咯,但你會去同情佢咩?

真相未明,只係一件高調嘅事情可以無限延伸,向弱者抽刃? 唔... 世界上最無賴嘅係扮可憐,但實際上會郁手打人嘅「弱者」。

P.S.: 假設只係週末出街行吓咁,啲粗口係點學返嚟? 三歲就識講? The whole drama doesn't make sense.
P.P.S: 論和理非非,街童又打人又講粗口,要譴責嗎?
P.P.P.S: 按照特區政府專門同市民作對嘅慣例,批出身份證係遲早嘅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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