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Monday, December 14, 2009

De facto Referendum

資訊科技入面,有一種標準叫 de facto standard, 即係唔係一個業界嘅標準,只係約定俗成,好多人用嘅一套方法,變成實際上嘅標準。例如,Microsoft Windows 係 PC 嘅 "standard" OS, 又或者當年 IE6 中 HTML 同 CSS 嘅用法,甚至係今時今日大家寫 AJAX 都會用到嘅 XMLHTTPRequest (XHR) 等,全部都係 de facto standard.

Referendum, 簡單嚟講叫公投,拉丁文解作: "that which must be referred"

兩個字 (三個字?) 加埋一齊,即係變相公投。

點實行? 五個立法會選區每區其中一個立法會議員辭職,以單一議提做補選政綱。如果辭職議員嘅得票總和多過半數,就即係大多數市民支持議題。

點解要辭職? 因為香港無公投法。但議員辭職後,政府要安排補選、點票等程序,五區全港嘅選民都可以去投票,結果有認受性。

咁咪好嘥錢? 請班高官都好嘥錢,佢做錯嘢時你又叫唔叫到佢下台? 生產力促進局一年收二億,但可以唔見 Server, 百幾部電腦。邊個嘥錢 D?

如果輸咗點? 輸咗就要認,市民唔願支持,辭職議員要承擔後果。

點解要投票? 因為越多市民投票,不論支持或反對議題,都可以增加該議提嘅社會認受性,政府無得再用 D 唔知點做嘅民調或咨詢去扭曲民意。而市民,只要幾分鐘落街去投票站,就可以表達自己意見。

P.S.: XHR 响今年 11 月係一個業界嘅標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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