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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June 21, 2009

正生的迷思

如果你問我,正生搬去屋企附近有無問題,我無所謂。反而明報今日一則副刊,令我有更深切嘅反思:
共同分擔不受歡迎設施
對於有梅窩人不滿偏偏選了他們的社區,陳健民說,社會有多類型的設施需要大家承擔,只要不是過於集中一個地區,就有道德責任接受,就算富裕如數碼港 的富豪區,也有此責任。美國有一條Equal Share Law,也有一個透明及嚴謹的規劃制度,當地人一般會透過法律解決這類問題。香港的規劃大綱圖則定得很鬆,被劃定為公共用途的,可以是公園亦可以是一間診 療所,問題是香港官僚系統在整個規劃過程有很大權,在最後一刻硬「塞」一件東西亦不違反規劃程序,居民無從參與,增加發生衝突的機會。
點解呢 D 負面嘅社區設施,唔會响富裕嘅社區出現? 呢 D 社區一樣係遠離市區,居民個個都受高等教育,紳士淑女,話唔定接受程度會比其他社區好。又係曾特首話 "having something located near your. I think it is the least sacrifice you should make.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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