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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uesday, February 3, 2009

以教論教

噚日講過,每一套戲都有一個設定嘅世界觀。有說人生如戲,即係其實每個人都有一個世界觀,我哋叫做觀念,同你觀念接近嘅人,好可能已經係你嘅朋友。當然,每個人嘅觀念唔同,但係兩個人都可以做朋友、拍施、甚至結婚 (星期日檔案講嘅異族婚姻係其中一例)。因乜嘢而令到呢兩個觀念嘅人可以走埋一齊? 我哋呢 D 唔信神嘅就會叫尊重,但係有宗教信仰嘅係會叫愛。聖經裏面所講嘅愛,除咗尊重外,亦會包含寬恕同包容,所以耶穌愛妓女、稅吏、撒瑪尼亞人等當時俾人歧視嘅人。

接受一套戲嘅世界觀,就可以設身處地感受當中嘅劇情,各角色嘅心態,我哋叫投入。當我哋投入身邊嘅人嘅世界,設身處地為佢思考,見到佢行差踏錯,會提醒佢有問題。如果宗教團體投入一班弱勢社羣嘅世界,想去救佢哋出嚟,係咪應該帶住尊重、包容、同埋寬恕去提醒佢? 一次唔得咪兩次,兩次唔得咪三次,直到佢哋「回頭」。就好似叫人戒煙咁,你都會好言相勸,而唔會落 order. 點解有信教嘅人偏偏要高調公開讉責佢哋? 又唔俾佢哋受法例嘅保障? 唯一合理嘅解釋,係呢 D 人只係得把口講愛,無實際行動,即係「口惠而不實」亦「口不對心」,到你哋嘅大審判時邊個上天堂,邊個落地獄大家心照。

Free will 係基督教其中一個信條,大概係指神覺得如果人唔係真正自由,就唔會覺得自己應該為自己嘅行為負責,好合邏輯。Free will 亦衍生出現今對自由嘅慨念,但自由並非絕對,一切基於尊重別人,例如你有言論自由但係唔可以中傷人。你可以接受戲入面嘅世界觀又或者別人嘅世界觀,亦可以表達對其他人世界觀嘅不滿,但係高調公開讉責,算得上那碼子嘅尊重? 當然,唔犯法,但乞人憎! 人家都有人家嘅自由,點解要將你嘅觀念,強加於別人身上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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