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earch This Blog

Thursday, June 17, 2010

原地踏步 vs. 行差踏錯

一場政治辯論,推銷員對大律師,政治家響一個鐘入面有三個重點:
  1. 大律師及其夥伴太激進
  2. 今次嘅方案比2005年嘅方安係一個大進步,因為新增嘅功能組別係由市民選出嘅區議會議會選出嚟咁大把
  3. 唔通過今次嘅方案,下次嘅方案都係咁
雖然唔係乜嘢好強嘅論點,但大律師道出一句:「寧願原地踏步都唔要行差踏錯。」一個近乎常識嘅道理,將所有指控、威嚇一掃而空。

一個推銷員做咗幾十年政務官,可以做好政治家呢份工嗎?

No comments:

Popular Post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