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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hursday, November 20, 2008

垃圾議員

陳茂波對以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法調查迷你債券嘅觀點:
節錄於 http://www.paulmpchan.org/mailing/081119/Speech.html
根據過往的經驗和案例,這些調查和檢討相當專業,尋求改善方案,如果交由一個具高度公信力的獨立專家小組來做,然後由政府及立法會跟進,我相信會來得更有效率,更落到實處。
可惜所謂嘅專業,好多時都係為自己講嘢,尤其係財金専業。任總夠專業無? 係咪要佢自己審返自己?

另一個例子係當年會計師公會曾經話香港稅基過窄,建議開徵銷售稅,但原來暗藏利益:
節錄於 http://hk.business.yahoo.com/050408/259/1bb4v.html
莊文康在演說中提到澳洲的會計業,也談到當地於千禧年起實施的商品及服務稅(Goods and Services Tax)和香港現時談論的銷售稅(Sales Tax)。他引述說:「澳洲會計師公會的稅務專家曾建議香港特區政府徵收5%銷售稅,估計會帶來300億元(港元)的稅收。」

他補充說:「若香港實行銷售稅,在香港的會計師將會有很多工作要做。」
所以不論係幾咁專業,若有任何利益响其中,公信力完全久奉。政府一向無公信力,所有連帶嘅權力,都唔會有公信力。立法會其實都無乜,只不過,佢有市民嘅 mandate, 叫好少少咁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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