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 最後,我和你們分享我自己個人的經歷,我在三藩市牧會十多廿年,也牧養過一些同性戀的弟兄姊妹,也曾陪伴過一些因AIDS而死的同志,走他人生最後一程,我內心直至現在也不能忘懷這些經歷,AIDS是一種非常可怕和恐怖的疾病,我腦中也浮現出那張驚惶和不安的面孔,他好像控訴說:「為甚麼不早告訴我這後果,要我受此痛苦呢?」我當時對美國政府隱瞞了很多事實而感到憤恕,如:牧師教友反對同性戀係無可口非,但我好懷疑意圖,係咪想令人覺得六成同性戀者係愛滋病人? 大多數人只會記得片面嘅詞句,「患AIDS的病人中其中佔60%是同性戀人士」好多人只會記到三樣嘢: 「AIDS」、「60%」、「同性戀」,至於次序,都應該唔會點記。咁樣,一班教友可能圍內傾吓傾吓,就會得出同性戀嘅人有60%係有 AIDS 嘅結論。呢個亦都係原文照錄嘅原因,免得道聽途說。再諗深一 D, 即係有四成愛滋病人係異性戀者,6:4實際上分別大唔大呢? 咁就真係見仁見智。
‧ 在三藩市,患AIDS的病人中其中佔60%是同性戀人士;
‧ 據UCSF研究,避孕套的意外高達50-60%,是非常危險的;
‧ 同性戀人士是AIDS高危一族。
這些經歷叫我更覺得有責任去告訴那些同性戀人士:「請你三思,愛惜你的生命呀!神是愛你的呀!」
也希望你們為這星期遊行的那些同性戀者代禱,求主施恩。
願主恩常偕!
你的弟兄
蘇穎睿
2009年2月14日
另外「避孕套的意外高達50-60%,是非常危險的」即係乜嘢? 係避孕套令身體受傷嘅意外? 係意外懷孕? 係意外感染性病? 咁,係咪唔用避孕套會無咁多意外? 如果要關聯到上一點,就可能想講「同性戀戴咗避孕套都無用,因為會有超過一半機會中招。」OK, 聽落真係好危險。但真相係不論同性戀或者異性戀,如果伴侶無出去同HIV帶菌者有體液接觸,無論戴唔戴避孕套,變成愛滋病患者嘅機會係零。即係話,只要唔偷食或者濫交,唔應該會有問題。亦即係,站在道德高地嘅人應該鬧濫交嘅人(即係有二三四姨太嗰 D),而唔係同性戀。
而「同性戀人士是AIDS高危一族。」我相信係以上兩點嘅結論。但如果以上兩點並唔成立,結論係咪都唔成立?
另,點解去遊行就係同性戀? 即係同你持反對意見就係同性戀? 咁我咪又無端端變咗同性戀? 定係剩係為同性戀祈禱?
以上總總,得出嘅結論係:「一派胡言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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