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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unday, September 9, 2012

那誰... 要有所犧牲

有人講過:「要抗爭,就要有所犧牲。」

學民思潮嘅細路唔可以睇少,黃同學講過:「我哋係將生活搬到政府總部。」即係,佢哋已經預咗係一場持久戰,唔係一時三刻每日去政府總部幾個鐘之後返屋企就得,而係要長期留守,以示決心,同你死過。

做抗爭,就係要犧牲自己,做對嘅事,帶領群眾。一味顧住別人嘅感受,係做唔到領袖。因為群眾到最後係受壓迫嘅一群,係沉默嘅大多數。要有人企出嚟,為佢哋說話,替佢哋出氣,等佢哋覺得有希望,群眾就會出埋嚟。

群眾亦係無耐性同愚昧嘅,有少少甜頭,就會收貨。所以,當政府有所讓步,就不得不停止佔領。一來,無人想見到絶食者出事。二來,一星期嚟講,似乎係香港人最大嘅耐性。未來嘅發展,我相信會係發揮香港人善忘嘅本色,繼續生活。但要喚起記憶,唔係一件難事,當休養生息後,再叫香港人出嚟,只要揀啱日子,亦唔係一件難事。

今日係選舉日,我只會叫大家去投票,至於投常態哋支持政府政策嘅名單,定咁多年嚟犧牲咗張回鄉咭,入咗去中聯辦幫你成功爭取多一票嘅名單,還是可以犧牲議席讓大家公投,帶領群眾去抗爭嘅名單,就俾大家用自己嘅獨立思考去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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